日照市出台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
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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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建立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含软科学项目)、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项目等五个专项的科技计划体系,分别制定了具体扶持措施。其中,支持省级以上实验室、创新创业共同体、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按建设进度给予每家最高1000万元资金(或创新券)补助。在建设前期按建设单位先行投入资金不超过30%的比例,且不超过300万元安排引导资金,用于购入研发设备进行技术研究。
  第二部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围绕组织关键技术攻坚、布局建设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强黄海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其中,在平台建设方面,赋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人财物自主权,自主设立的科技项目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培养或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日照英才人才工程配额。不再新建市工程实验室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考核评估结果,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优化提升。
  第三部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围绕攻克企业技术难题、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水平、设立离岸创新中心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孵化载体提质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孵化成长环境等。
  第四部分,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主要围绕培育壮大技术转移机构、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企业投保首台套补助、建立市级科创企业上市种子库、加大研发投入比重撬动社会资本等6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标准。更加注重创新生态的打造,建立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对企业自主创新和国产化替代的产品、设备,在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第五部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围绕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推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人员医疗待遇等5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着力强化对科研人员面向产业需求开展科研活动的政策引导作用。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重点产业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或填补日照市学科空白的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扶持。
  第六部分,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围绕全面下放市属高校院所“六权”、深化科技奖励改革、完善市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进行人才平台建设考核、构建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完善科研诚信档案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其中,围绕探索科研院所正职领导持股改革试点、提高高校院所从事技术转移人员的绩效收益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政策。完善科研诚信档案,对责任主体发生失信行为也做出明确处理规定。
  发布会还通报了关于“十三五”期间日照市科技改革攻坚情况。
  据悉,“十三五”期间,日照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全市科技系统以此为抓手,加大科技改革力度,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聚力推进创新体系构建、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产业提升、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集聚五大工程,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科技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五年年均增长28.1%,增幅连续3年(2016-2018年度)全省第1。2019年度达到55.15亿元,其中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到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96.6%;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由2015年度的1.23%提高到2019年度的2.83%,提升到全省第2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2015年的39家提高到2020年的296家,是“十二五”末的7.6倍,年均增长50%,增幅全省第1。“十三五”期间,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1.23%增长到3.14%,增长1.9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