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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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admin
发表时间:2018-11-27 12:08

昨日,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失察失职

 处分:政务警告

 2014年至2016年,原市飞云江五桥工程建设指挥部6210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科科长纪达法在负责工程安置房物业管理期间,失察失职,未发现原租户林某某擅自占用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致使国有房产租金流失达11万余元。

 今年11月,纪达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案例二] 不作为乱作为

 处分: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

 今年7月以来,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人员黄上石带队值班期间,多次违规操作,指使执勤协管员把违法车辆停放至不符合条件的铁炉停车场,并徇私舞弊私下放行查获的违法车辆。

 今年10月,黄上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三] 未履职尽责

 处分:政务记过

 2013年10月,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林国胜、原副大队长张振双在审核湖岭水利站提交的陈某某非法采砂案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陈某某有非法采砂被行政处罚的前科,致使陈某某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未被移送,继续从事非法采砂活动。

 今年3月,张振双、林国胜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市纪委、市监委有关工作人员说。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对照4个方面12类问题深入查摆,逐项加以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专项工作相结合,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